股票代碼:3666
資料來源:股市觀測站
公司名稱 | 光耀 |
---|---|
年度 | 98 |
公司類別 | 興櫃公司 |
設立日期 | 民國93年07月13日 |
公司地址 |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巿力行六路一號3樓 |
登記資本額 | 500,000,000 |
標的證券種類 | 普通股 |
股東會決議日期(註一) | 民國98年10月13日 |
交付日期(註二) | 民國98年12月09日 |
定價日期 | 民國98年10月21日 |
私募單位價格(單位:新台幣元) | 30 |
價格訂定依據 | 依98年10月1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及98年10月21日董事會決議之私募價格為依據 |
辦理私募之理由 | 充實營運資金,以強化財務結構 |
私募對象 | 認購金額(元) |
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| 89,370,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13,500,000 |
郭維斌 | 6,000,000 |
應募人持股比重 | 應分別註明公募及私募持股比重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:公募0% 私募7.45% 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:公募0% 私募1.13% 郭維斌:公募0% 私募0.5% |
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(註三) |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:本公司監察人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關係企業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泰奇投資有限公司、日本三菱化學株式會社、財團法 人奇美文化基金會、許家彰、許文龍、楊德元、三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、許一琴、山蘇花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、許一瑟 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:本公司董事 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、郭維武、德意志銀行託管橡木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戶、渣打託管 Amcor纖維包裝-亞洲公司專戶、徐玉貞、郭維斌、邵家雄、陳皓凱、洪維鍾 郭維斌:本公司董事長 |
應募人預計取得董事或監察人席次 | 董事:0席 ;監察人:0席 |
私募員工認股權憑證適用 | 單一認股權人認股數量 |
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數量 | 不適用 |
履約方式 | 不適用 |
權利存續期間 | 年月日 ~年月日 |
私募海外有價證券適用 | 發行幣別 |
掛牌地點 | 不適用 |
私募之參考價格(註四) | 37.21 |
定價日前之最近期財報每股淨值(元/股) | 17.9111 |
其他重要說明事項 |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,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,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,除依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,原則上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,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,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,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。 |
第一次確認日期 | 98/11/02 |
私募對象 | 認購金額(元) |
---|---|
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| 89,370,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13,500,000 |
郭維斌 | 6,000,000 |
公司名稱 | 光耀 |
---|---|
年度 | 101 |
公司類別 | 興櫃公司 |
登記資本額 | 900,000,000 |
標的證券種類 | 普通股 |
發行方式 | 1.無實體發行 |
股東會決議日期(註一) | 民國101年03月15日 |
交付日期(註二) | 民國101年12月28日 |
定價日期 | 民國101年11月19日 |
私募單位價格(單位:新台幣元) | 10 |
價格訂定依據 | 依101年03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及101年11月19日董事會決議之私募價格為依據 |
辦理私募之理由 | 充實營運資金,以強化財務結構 |
私募對象 | 認購金額(元)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42,000,00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郭維武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庫藏股專戶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周泓淵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陳碧桃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郭朝清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施貴棠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郭維斌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張鼎裕 | 0.000 |
應募人預計取得董事或監察人席次 | 董事:0席 ;監察人:0席 |
私募員工認股權憑證 | 不適用 |
私募海外有價證券 | 不適用 |
本次私募應募人有內部人者,該內部人是否於繳納完成前三個月內有出售股份情形 | ○是 ●否 ○不適用 |
本次私募應募人有內部人者,該內部人是否於繳納完成當月或後三個月內有出售股份情形 | ○是 ●否 ○不適用 |
申報日期 | 民國107年12月28日 |
第一次確認日期 | 101/11/27 |
私募對象 | 認購金額(元) |
---|---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42,000,00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郭維武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庫藏股專戶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周泓淵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陳碧桃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郭朝清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施貴棠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郭維斌 | 0.000 |
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東:張鼎裕 | 0.000 |
公司名稱 | 光耀 |
---|---|
年度 | 114 |
公司類別 | 上櫃公司 |
登記資本額 | 3,000,000,000 |
標的證券種類 | 普通股 |
發行方式 | 1.無實體發行 |
股東會決議日期(註一) | 民國113年06月24日 |
交付日期(註二) | 民國114年05月22日 |
定價日期 | 民國114年04月15日 |
私募單位價格(單位:新台幣元) | 26.22 |
價格訂定依據 | 本次實際私募價格為26.22元,為參考價格之80%,未低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最低成數八成。 |
辦理私募之理由 | 為充實營運週轉金、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多項用途, 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,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,故不採用公 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。 |
私募對象 | 認購金額(元) |
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| 94,392,00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| 94,392,000.000 |
陳建富 | 47,196,000.000 |
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黃宗元 | 0.000 |
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黃造蓉 | 0.000 |
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黃鈴茹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林家宏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林毅在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李其白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白淑貞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彭淑英 | 0.000 |
應募人預計取得董事或監察人席次 | 董事:0席 ;監察人:0席 |
私募員工認股權憑證 | 不適用 |
私募海外有價證券 | 不適用 |
本次私募應募人有內部人者,該內部人是否於繳納完成前三個月內有出售股份情形 | ○是 ●否 ○不適用 |
本次私募應募人有內部人者,該內部人於繳納完成前三個月出售股份情形 | 內部人名稱出售年月出售股數(千股)無00 |
內部人名稱 | 出售年月 |
無 | 0 |
本次私募應募人有內部人者,該內部人是否於繳納完成當月或後三個月內有出售股份情形 | ○是 ●否 ○不適用 |
本次私募應募人有內部人者,該內部人於繳納完成當月或後三個月內出售股份情形 | 內部人名稱出售年月出售股數(千股)無00 |
申報日期 | 民國114年05月09日 |
第一次確認日期 | 114/05/08 |
私募對象 | 認購金額(元) |
---|---|
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| 94,392,00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| 94,392,000.000 |
陳建富 | 47,196,000.000 |
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黃宗元 | 0.000 |
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黃造蓉 | 0.000 |
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黃鈴茹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林家宏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林毅在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李其白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白淑貞 | 0.000 |
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彭淑英 | 0.000 |